2013年广西钦州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为实现钦州“五年跨越,十年巨变”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中共钦州市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10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1、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2、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1名
3、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4、钦州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5、钦州市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6、钦州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7、钦州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8、钦州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副处长级)1名
9、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处长级)1名
10、钦州学院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在广西区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职位的具体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现任副处级(或相当级别)职务;或担任正科级(或相当级别)职务3年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各职位具体要求
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钦州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请登录钦州党建网www.gxqzdj.gov.cn查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选拔职务的情形。
上述条件要求中,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2013年钦州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在钦州党建网(www.gxqzdj.gov.cn)公告栏下载或到钦州市公选办领取。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现职和现级别文件、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证后退还)。
外地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报名,但在开考前两天必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钦州市公选办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钦州市公选办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地点设在钦州市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以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题为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选拔职位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当场打分。
(五)体检和考察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足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业务素质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市委组织部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向市委提交票决人选。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票决拟任职人选。
经市委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任职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钦州市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
五、其它
钦州市公选办办公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B0217室,邮编:535099,电子信箱:qzgxb@163.com。
联系电话:0777-3688367,传真:0777-3688361。
监督电话:0777-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钦州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