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正如国考大纲所言:
长期以来,我国干旱缺水严重,人均水资源匮乏,而且在水资源紧缺的背景下,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如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的水资源短缺加剧;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容易产生严重的水污染。水资源浪费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背后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在于,水价格构成不合理,水价偏低,供水成本增加,一方面没有反映出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另一方面,供排水价格与企业运营成本明显倒挂,供排水企业经营亏损。
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推进水价格改革,水价格改革事关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用事业的良性发展,是促进供水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水价的合理调整有助于反映出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损害治理成本,对水污染的有效治理,保障水质,并引导居民改变用水观念,避免水资源浪费有着重要推动作用。
故此,基于当前水价格构成中存在的问题及水价格合理调整的重要意义,我们应加快推进水价改革,逐步发挥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在治理水污染和避免水浪费中的作用。
一、正确定位政府在水电热等社会公用事业中的职能角色,在确保公益性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改变过去政府部门在公用事业发展过程中过度干预和大包大揽的职能模式,政府保留水资源产权的国有,但可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优质企业供水,并通过特许经营、租赁合同等方式将经营权转移给企业,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政府角色则定位于行业的监管者和协调者,自来水的定价则需要由独立的专业咨询公司测算得出,从而使水价格能充分反映出水资源稀缺程度、水环境治理成本及企业的供水成本。
当前,存在的问题就在于,自来水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其价格一直由政府根据水成本制定,但污水处理等环节已经完全市场化,所以对水价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场调控下的水资源成本,单纯的政府定价无法反映出水资源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而且使供水企业亏损严重;(直接提炼、间接转换、归纳整合、针对式展开)
二、明确政府在供水等社会公用事业发展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的公共责任,在引进市场机制的同时,坚持自来水等公共资源性产品的一定公益性质,避免完全市场化和过度市场化的改革误区,一方面,水资源是公共资源,水价不能完全与成本挂钩,供水企业亏损不应完全由百姓来承担,一部分应由财政补贴,政府应承担一部分供水成本,企业的财务成本适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另一方面,水价调整应分步实施,且幅度不能过大,应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用水补贴,以确保基本的民生需求;(抽取归纳)
三、推进水价调整法律程序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及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水价调整事关社会公众的基本权益和民生的基本需求,在水价是否需要调整、调整原因及调整幅度等重大问题上,政府部门及供水企业应与消费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举行听证会,尊重民意,确保水价改革的正当程序及价格机制设计的谨慎、科学与合理;
(抽取归纳、合理联想)
四、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改变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使人们充分意识到水资源的珍贵,珍惜水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投入到避免水浪费、治理水污染的行动当中。(直接提炼、合理发挥)
我们要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努力促进水价格合理调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有效解决水浪费、水污染等问题,以此既确保水资源的公益性,又推进公用事业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