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规模大,营业网点多,联系群众广,在服务“三农”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各项改革为中心,以持续开展“求和谐、树形象、创佳绩”活动为抓手,正确研判形势,科学决策部署,全力攻坚克难,引领全省农村信用社探索实践,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9年底,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有正式机构2954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市级机构11个、县级机构110个、乡镇级机构1645个,分社763个、储蓄所424个;资产总额3792.87亿元。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130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金融等相关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的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或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4. 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5.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具有信用社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
8.具备信用社岗位需要的计算机操作、外语等其它条件。
四、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成绩为300分,其中:公共基础160分,专业知识140分。时限为一场20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主要包括法律、职业操守、服务礼仪、公文写作、行政能力、统计基础、人力资源管理、信用社基本知识以及近一年的重大时事等;专业知识部分主要包括金融、会计、计算机等,具体内容要求详见2010版《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大纲》(分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两册,以下简称《复习大纲》)。
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挫折承受能力、团队意识与精神、举止仪表与教养、见识与驾驭潜质等。
五、招聘岗位要求及职数
(一)招聘岗位要求
1.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信用社(含营业部)综合柜员。
2. 报考贫困县考生应具备符合要求的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本科以上学历。
3. 外语水平要求:研究生六级;本科生四级。专科生在校外语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 计算机水平要求: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熟悉和了解网络应用与维护、数据库开发和程序编写等知识。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日至4月6日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1. 选定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慎重选定报考岗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山西省财政厅网(http://www.sxscz.gov.cn),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jpg格式,156*114像素,大小20KB以下),并注明是否订购《复习大纲》后正式提交。除网上报名外,一律不接收纸质或其他方式的报名。
(三)资格初审
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将无法提交。照片的清晰度等审核工作由省财政会计服务中心负责。资料的真实性,将在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为90元/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提交2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7日18:0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通过电话方式,提出减免考务费用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享受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0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下载的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考务组织
考场设在11个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除2B铅笔、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无计算工具的手表、橡皮外,其他书籍、笔记本、胶带、计算工具、通讯工具等均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招考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
八、面试
(一)面试公告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招考报名网上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等。
(二)资格复审
公告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无法按时、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外语等级证(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和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组织者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进行,并承诺接受投诉和举报。
(四)面试分数的公布
面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成绩高低,依序确定体检人选。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公共课成绩、公共基础中的客观题成绩、专业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依分数高低确定人选。自愿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序进行递补。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考察
应届毕业生和在派遣期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进行考察;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生考察原则上采取函调的方式。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省联社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报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将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服务期应满五年。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十二、岗前培训
试用期员工的岗前培训采取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组织进行。基础培训由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内容包括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法律法规、金融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企业文化等;专业培训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主要以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结束后,要组织严格的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不合格者,由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再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三、薪酬待遇
录用员工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所在单位薪酬待遇。
十四、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 亚
成员:王再升 邢亮喜 张转芳 蒋桂荣 高之岩
王忠泽 王俊飚 任晓峰
(二)在招考工作领导组下,成立纪律监察组、命题组、考务组等办事机构。制定职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招考纪律
1. 重大事宜,须经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实行回避制。凡直系亲属报名参加考试者,应主动回避。
3. 一切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在纪律监察组监督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须主动接受纪律监察组的监督。
4.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纪律监察组对各环节的保密工作负责,有权向领导组提出终止未按规定程序或未执行保密条例办理事项的建议,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五、提示
(一)对欺瞒谎报、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弃权。
1.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 未按时缴费者;
3. 未按时参加笔试;
4. 未按时参加面试;
5. 未按时体检;
6. 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7. 省联社认定的其他自动弃权行为。
敬请报考人员,按本简章提示的时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或信息。
(三)咨询电话
山西省联社人力资源处 0351-2387940
太原办事处 0351-4127600
大同办事处 0352-5048938
朔州办事处 0349-2035217
吕梁市联社 0358-8281933
阳泉办事处 0353-2133603
晋中办事处 0354-2661001
忻州市联社 0350-3302000
晋城办事处 0356-2035803
长治办事处 0355-6069119
临汾办事处 013754956789-8906
运城市联社 0359-2020489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条时,如有问题,请与0351-4188021 4175850(山西省财政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解决。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在录用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1. 志愿扎根基层、投身艰苦边远地区的报考人员;
2. 在社会上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且有三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
3. 在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子弟(含配偶);
4. 有特殊专业技能或专长的报考人员;
5.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倾斜的报考人员(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该类报考人员将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交省联社人力资源处验核,提交招考工作领导组审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4、有赌博、吸毒、嫖*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六)《复习大纲》的费用交纳与领取。在缴纳报名考务费时,请按网络提示自愿预定《复习大纲》,并按提示要求同时交纳大纲费(90元/套)。请购书者按照规定时间(4月8日左右),到您选定的城市(具体地址网上通知)凭身份证和网络下载打印的《复习大纲》缴费条,领取2010版《复习大纲》。
(七)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招考,为公平起见,只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承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因存在县(市、区)报考人员不均衡的可能,因此,招聘工作领导组将会根据县(市、区)报考人员情况,对报考人员少于招聘名额3倍的县(市、区),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对招聘名额进行调整。当报考人员不足3人时,取消该县(市、区)招聘名额,届时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重新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填报服从分配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组将会统筹考虑各县(市、区)招聘岗位与入围考生等情况,面试时在市辖各县(市、区)间适当进行调剂,并及时通知考生。
十六、其他
本简章由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各地市招录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