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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作者:时间:2021-12-17 浏览:873次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6名,属地化医学生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奉节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基层岗位一览表》);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奉节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县级岗位一览表》)。

  其中本次专项招聘重庆生源地(或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简称“属地化医学生”),招聘单位为全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条件和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在招聘活动期间,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场所前,除做好基本的疫情防控措施外,均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和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将通过“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24日9: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12531/index.phpzsdwid=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本次招聘不对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电子照片提交未成功的,须于2021年12月29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用人的紧缺岗位的,经奉节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2年1月6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12531/index.php?zsdwid=1)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附件2的岗位均需笔试和面试。涉及附件1基层医疗及属地化的岗位根据《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规定,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才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达不到4:1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基层医疗及属地化专项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4:1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用人的紧缺岗位的,经奉节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最低可降至1:1开考。

  (4)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4),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奉节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通过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以及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咨询电话023-56551505。

  2.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及个人防护,自觉服从各地区及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奉节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奉节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6.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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