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1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00:00--1月15日00: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雅安市宝兴县兴盛街3号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仅限工作日)。
(2)网络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应填写好《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扫描成像(照片、pdf文件均可),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1170895496@qq.com。
(2)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考生在面试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所需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提前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应全程佩戴口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招聘单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在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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