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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时间:2020-12-17 浏览:1381次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公开考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基层法院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考调岗位

法官助理(诉讼服务岗)1名、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管理岗)1名、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调研岗)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7日后出生);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职位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8.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提交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A506办公室;网络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8970692@qq.com。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半年内的2寸免冠彩照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自我介绍(或评价)材料;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报名资料齐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核实,取消该报名者考调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相关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相关信息。如遇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考调人员,并分别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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