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国(岗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考调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
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事业单位各考调岗位面向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职)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本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0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
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填写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插好照片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鲜章的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面试通知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试
1.考试为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各岗位考调名额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次考调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面试费退费手续。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由长到短、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及年龄由大到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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