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四川省下半年公务员面试题
根据陈建军公考教育学生回忆
材料题、15分钟、审题5分钟、答题词0分钟,有纸笔
这起醉驾没被起诉,是“醉驾入刑”松动了吗?
新华社杭州11月30日电(记者陈晓波)浙江瑞安市检察院日前对一名醉驾者作出不起诉处理,引发社会关注。为何对醉驾者作不起诉处理?这背后是对醉驾的纵容吗?是“醉驾入刑”松动了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为何对醉驾者不起诉?
记者从瑞安市检察院获悉,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是籍贯四川的“80后”小伙儿,来温州务工已有数年。11月1日凌晨,张某饮酒后驾驶轿车途经塘下广场路北大桥时,碰撞停在桥上的人力三轮车,造成三轮车车主冷某受轻微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张某将冷某送医院治疗,经血样检验,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mg/100ml,属醉酒,负全部事故责任。事后,张某家属与冷某达成调解,赔偿其经济损失8000元。
经办检察官金亮亮告诉记者,2017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规定,醉酒驾驶汽车的危险驾驶案中,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八种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金亮亮说,对规定中提及的八种从重情节,瑞安市检察院一律从严办理,而对张某这类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且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业内表示,“醉驾入刑”不代表“一律入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醉驾者作不起诉处理,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体现,而不是“醉驾入刑”松动。
这起“不起诉决定书”不是轻易下的
尽管张某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标准,但瑞安市检察院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下达得并非轻易。
记者从瑞安市检察院采访获悉,在此之前,对张某这样犯罪情节轻微的醉驾者,依法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但为了更好地惩治和预防“醉驾”犯罪,瑞安市检察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联合当地公安局、司法局、“爱心顺风车”公益组织,共同出台《关于“醉驾”案件实行购买公益服务落实不起诉的意见》,将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引入到部分适用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帮教工作中。
意见明确规定,由“爱心顺风车”公益组织安排犯罪嫌疑人学习交通规章、担任交通劝导员,在交警规定的区域进行交通劝导和宣传等公益服务,达到规定的30小时以上服务时限后,由该公益组织联合公安机关评估其表现,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瑞安市检察院将根据此反馈作出不起诉或起诉的决定。
而张某正是经过了3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
“危险驾驶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法律认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有些人侥幸心理作祟,明知醉驾违法,却高估自己的认知状态,认为自己很清醒、能够保证不出事。”金亮亮道出了醉驾刑事案件涉案人员的普遍心理。
检察机关试图借助社会力量对醉驾者进行帮教,并以此提高对其不起诉的门槛,是进一步强化了惩治效果。
公益组织如何对醉驾者开展帮教?
“帮教工作不是泛泛而谈,我们设定了 三式 ,菜单式、计分式、一票否决式来严格规范涉案人员在这30个小时内要做的工作以及要达到的标准。”金亮亮说。
据“爱心顺风车”协会会长叶毅介绍,协会为帮教对象设计了详细的积分奖惩表,表格中设置“必修”“加分项”“扣分项”等三个栏目,涉及诸如完整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知识培训、组织亲友(3人以上)观看交通宣传视频、主动帮助老弱肢残人士过马路、主动参与协会组织的其他公益活动3小时以上等要求,如果出现劝导不积极、玩手机、未按规定穿着、迟到、早退现象,累计三次以上就取消帮扶资格。表格清楚罗列每一项内容所对应的具体分值,帮教对象只有累计总得分超过80分才算合格。
日前,张某完成了3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在此前的10多天里,他平均每天都会在交警规定的十字路口进行若干小时的站岗。30个小时的“惩罚”,让他最终拿到了瑞安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每天站在熙熙攘攘的路口特别辛苦,但很有意义,让我更懂得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手里紧紧拽着“不起诉决定书”的张某说。
“对危险驾驶案件涉案人员进行帮教,是对他们拿不起诉决定书设置的关卡,仅适用少部分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人员,主要是通过他们现身说法,帮助广大群众改善对醉酒驾驶的认知状况,从而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犯罪。”瑞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应维新说。
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有人说是法律严宽相继,有人说是纵容犯罪,你怎么看?
2、酒驾新规定处罚变轻了,之前处罚重了的人的家属不服来检察院闹事要赔偿,如果你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你该怎么去安抚家属并向他们解释?
3、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等等部门举办酒驾法制宣传你怎么开展?
解析:今晚7:30时,YY3226774频道,文字版明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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