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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哈尔滨市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69人公告

作者:陈建军团队时间:2015-10-02 浏览:1254次

2015哈尔滨市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69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哈尔滨市部分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部分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附件1)。《招聘计划》详见以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
  (http://www.hrbsyzp.com)
  (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rbin.gov.cn)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大专以上文化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为:考生先登陆报名网站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选择报考岗位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持《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0日16: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于每天16:00定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关于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界定时间: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现场资格确认时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8.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每天9:00至16:30(10月17日周六、10月18日周日除外),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地点详见《哈尔滨市部分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地点一览表》(附件2)。
  现场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携带《哈尔滨市部分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填写后下载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因未达到毕业时间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课程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以下情况可以通过: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3.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改报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三)网上缴费
  笔试报名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从2015年10月13日9:00始,至2015年10月22日16:00止。缴费系统关闭后,未按时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策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2日)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在网上缴费结束后,于2015年10月26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具体事宜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退费
  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改报不成功人员,于2015年10月26日进行笔试报名费退费。具体事宜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步骤: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中旬(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管理类岗位考《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岗位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以上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的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2.面试规则。管理类岗位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类岗位面试在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类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岗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可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小组讨论、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的具体事宜由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考场将使用先进安检设备和无线电屏蔽设备,考场外将配备无线电监测车进行不间断巡查。任何携带各类电子产品、无线电设备或其它带有信息存储、传递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的,一经查实被确认为作弊的将严肃处理。
  2.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目前,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吸烟,饮食以清淡为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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