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及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行为规范。
3.具有适应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同)。部分边远、民族地区岗位实行定向招录,实施单独划线、单独录用,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四川烟草技术中心烘烤调制、植物保护两个招录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有招录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四川烟草商业系统2015年员工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
学历及相关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海外学历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2015年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并凭学历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名额及专业
(一)本次招录员工154名,具体招录岗位类别、名额分布以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名额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调减本岗位招录人数。
(三)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类别。
三、招录流程
本次招聘主要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缴费、面试、体检、公示录用、报到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至6月4日9:00,通过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wang.net)或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网站(http://sc.tobacco.com.cn)的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招聘类型和岗位类别。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启事,了解本次招聘流程、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类别所规定的条件等,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类型和岗位类别进行报名,在所选择的岗位类别下,考生可选择两个有招录名额的意向单位。定向与非定向招录岗位类别不能交叉选择。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信息填报。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特别提醒应聘人员需牢记报名时所填的信息(如注册账号、密码、邮箱、报考的岗位类别等)。报名成功进入资格审核状态和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
(3)上传相片。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人员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图像清晰。
2.资格初审。
(1)根据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只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不是对报考人员资格信息的最终确认,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保留在各招录环节,以及录用后进一步审查资格信息,并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网络报名成功的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前到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wang.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6月6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三)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注册账号和密码,于2015年6月11日12:00至6月14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wang.net)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委托专门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设置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下午。笔试地点在成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照、护照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缴费
1.根据各岗位类别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其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岗位,则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7月7日到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wang.net)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wang.net)另行公告。
4.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或其他有效在读学校证明材料,主要为在读学校或院系盖章的书面证明或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笔试准考证、自荐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学历证书信息(需提供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无果的应聘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视为不通过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对象。
6.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名额3倍的,在报考该岗位类别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缴费手续,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收取考务费80元。
(六)面试
1.各招录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等通知信息于7月10日在报名网站(http://www.baomingwang.net)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网站(http://sc.tobacco.com.cn)公布。
2.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各岗位类别招录人数1:1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及组织办法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八)分配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综合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特长、考试成绩、意向单位和体检结果等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同类别岗位统一择优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复审录用。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复审合格后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网站(http://sc.tobacco.com.cn)对各岗位拟录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报到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人事部门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到时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和报到证。新录用人员报到上岗后,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通过本次招录进入烟草行业的员工,由用人单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其中在一线岗位锻炼不得少于6个月。
(二)通过定向招录进入烟草行业的人员,在其接收单位(部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五、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务必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或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证,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信息差错而对考试或录取等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公司解除《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三)凡考生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证件审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凡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录用等过程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公司在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请选择本公告告知的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8-89994558;
(二)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28-85354423;
(三)报名监督电话:028-86162958。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对本简章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