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和派驻机构考调3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广纳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省纪委监察厅拟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省纪委监察厅机关19名,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14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处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中共*党员;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廉洁四川”网(网址 http://www.scjc.gov.cn)、四川省党政网、四川省纪检监察信息网选择“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其一报名(不可同时报考),相应下载填写《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或《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派驻机构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中填写是否自愿服从调配。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9日结束(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报考者持以下材料到省纪委组织部(成都市大庆路68号1号楼222室)现场报名:
(一)《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或《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同时提供电子版,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内需有照片)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五)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六)受到表彰奖励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七)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八)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省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考生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及考察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考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体检及试用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论,研究确定使用人员,顶岗试用3个月。
六、转任
试用期满后,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根据报名情况,可对考调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考调将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咨询电话:028—62555316、62555312。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保证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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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