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市委组织部机关综合管理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5名。
二、选调的对象
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全市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工作3周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实际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以上资格条件中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的要求
党性强,人品正,作风好,素质高;热爱组织人事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2张;《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组织推荐的须同时提供组织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26日起报名,报名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 4月9日。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人事科(市委组织部402室)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低于5: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递减相应的选调岗位名额。
六、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设置分数控制线,总成绩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总成绩分数控制线的,按顺序递减选调岗位名额。
1、笔试:采取给材料命题文稿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在党政网和宜宾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公示
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借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后,市委组织部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用函,对拟选调人员进行顶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照组织程序调入市委组织部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客观如实地反映个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因弄虚作假进入选调程序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如果已经正式调入的将退回原单位,以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正。
咨询联系电话:8200731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