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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年下半年各地招考公务员招考公告汇总

作者:陈建军团队时间:2011-09-16 浏览:13202次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24日至2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单位),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考录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中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825-5866002

九、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考录主管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825-586601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遂宁市考试中心  0825-5866011

    四川省考试中心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201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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