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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年下半年各地招考公务员招考公告汇总

作者:陈建军团队时间:2011-09-16 浏览:13059次

    遂宁市2011年下半年招考128名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站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年9月20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招考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9月20日—1993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招考单位共44个,招考职位53个,招考总名额128 名。其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个,招考名额84名(市级机关3 个,招考名额5名;区县级机关13个,招考名额42名;乡镇机关4个,招考名额37名);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4个,招考名额44名(市属单位6个,招考名额11名;县区属单位18个,招考名额3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至27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考录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以及相关提示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合的招录机关和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21日至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按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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