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完善选人用人方法,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四川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副厅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副厅级领导职位共9个,具体如下:
(一)省级部门(单位)职位4个
1.省委政研室副主任1名
2.省社科院副院长1名
3.省工商联副主席1名
4.省地税局总经济师1名
(二)高等院校职位5个
1.四川教育学院副院长1名
2.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1名
3.内江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4.西南科技大学副校长1名
5.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副校长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现任党政机关正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副省级城市干部职级按中组部有关规定认定);在川中管企业、省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职务);市(州)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职。担任以上职务须任职3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任职,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副校长职位任职年限可放宽到2年以上)。
3.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报考高等院校职位的,应有高校工作经历,熟悉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副校长职位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61年9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部分岗位具体要求
以下职位报考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职位:中共正式党员,从事政策研究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文稿撰写能力。
省社科院副院长职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社科研究专业工作经历,在核心期刊发表有研究成果,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类课题研究。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职位(面向全省地税系统):具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历;有税收征收管理实践经历;有1年以上市(州)或县(市、区)税务工作经历。
三、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采用“3+3”模式进行,即综合采用“综合素质测试”、“领导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三种方法确定考察对象,坚持学历是基础、经历是重点、能力是关键,综合采用“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三种方法评价考察对象。
(一)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报考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二)领导能力测试
主要通过报考者对案例所提问题解决方案是否科学,测试报考者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和领导能力测试采用纸笔书面答题的方式,安排在同日进行。根据两种测试成绩折算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评各占50%)。按照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结构化面试
主要通过结构性试题和考官随机性提问,与考生双向沟通,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包括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
(四)履历评价
对考察对象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任职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表现、受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与拟任职务的关联度、适应度。
(五)实绩评价
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德才评价
对考察对象进行德才素质和工作能力民主测评,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导向。注重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的分析评价。
考察中,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人选重新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履历评价、实绩评价、德才评价等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报省委审定。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11年8月19日8:30。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9月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各类报名人员均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向四川省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大小在16-30KB以内,jpg格式)。
(三)资格初审及审查结果查询
时间:2011年8月19日8:30-9月2日17:00。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初审存在异议的,可向省公选办申请复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1。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仍不足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4日8:30-9月6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笔试前一天到省公选办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人员准考证加盖公章。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须改报其他职位的,应书面向省公选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改报。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省公选办将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省公选办负责解释。
省公选办办公地点: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楼一楼(成都市商业街16号)。
咨询电话:028-86602623
监督电话:028-86602647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8:30-18:00
四川省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