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二○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公告
(2011年 第7号)
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2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中“不限”,是指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年3月25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年龄在18-28周岁(1982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之间。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生(不含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招收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3月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网络报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统一组织。市级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乡(镇)机关、司法助理员、森林公安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县市区党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组织部负责;县市区行政机关、乡镇机关、森林公安、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与负责资格初审的单位进行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3月25日至3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院内一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18日至23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2011年6月14日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0816—226779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2011年6月1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在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⒎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人员递补。
面试于2011年7月2日—3日进行。面试具体事项、要求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面试后,根据调整后的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机关、矿山(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动物检疫职位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录用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体检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应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借用(调)。在招录单位服务期未满五年的原则上不得调动(转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考录工作,各招录机关、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组织人社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均要切实加强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16)2306268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2535468、253549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2267794、2267136
市政协咨询电话:(0816)2213746
民建市委咨询电话:(0816)2370975
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816)2238753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咨询电话:(0816)2225675
市审计局咨询电话:(0816)2215962
市森林公安局咨询电话:(0816)2863909
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咨询电话:(0816)2221306
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咨询电话:(0816)2245392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咨询电话:(0816)2231005
市普查中心咨询电话:(0816)2247252
市沼气办公室咨询电话:(0816)2343619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2263419
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2280015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3234406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3223995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5334933
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8227620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8212312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4821814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4336120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8827997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6)71272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
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只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附件: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0一一 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