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0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推进经济强市和美好新宜宾建设,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统筹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65个,其中县(区)乡镇(街道)、县(区)级部门60个,市级部门5个。
二、时间安排
10月12日至10月18日期间报名;10月20日至11月1日期间基本素质测试、实地工作调研、领导能力测试;11月3日至11月15日期间组织考察、任职等。
有关情况详见《宜宾市2010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简章》(可从宜宾市党政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宜宾市新闻网下载)。
具体事项可咨询市公选办或职位所在县区和市级部门公选办。
特此公告
宜宾市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
一、公选职位
公开选拔县(区)乡镇(街道)、县(区)级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60名;公开选拔市级部门正科级中层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4名。(具体职位信息见附表一)
二、公选范围
主要面向全市公选,部分职位面向职位所在县(区)公选。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①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在岗人员,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负责人,工作年限在3周年以上(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工作年限可放宽到2周年)。②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任书记或主任职务3周年以上,且2006年以来曾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③宜宾市2007年选聘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且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优秀大学生村干部”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曾被评过“优秀”等次。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详见附表1)。
6.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
四、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采用“基本素质测试+实地工作调研+领导能力测试+组织考察”模式进行。
(一)基本素质测试
主要对报考者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基本素质测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地工作调研和领导能力测试人选。
(二)实地工作调研
实地工作调研由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帮助参加领导能力测试人员了解报考单位及职位的基本情况,增强面试的公平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领导能力测试
领导能力测试运用大评委制,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领导能力。
根据总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占40%,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占60%),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并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考察实行预告制度,考察对象向社会公示。考察由各县(区)、市级部门组织,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考察结束后,差额提出拟任职位人选,按程序报县(区)委常委会、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会研究作出任用决定,并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8: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县(区)职位的到相应县(区)委组织部门报名;报考市级部门职位的到相关市级部门政工(人事)部门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证明、受表彰文件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宜宾市2010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式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交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三)资格初审、复审
各县(区)组织部、市级相关部门在受理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宜宾党政网、宜宾新闻网等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开选拔的职位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比例达不到1∶8的,则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调剂转报其他职位。调剂程序在市公选办的指导下进行,集中于10月19日由县(区)或相关市级部门具体操作完成。
(四)准考证领取
10月22日所有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区县和市级部门领取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市公选办将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3.基本素质测试共设11个考点,报考市级部门的考生统一在宜宾市考点参考,其余考生在职位所在县(区)考点参考。
七、咨询电话
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县委组织部
南溪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委组织部
高县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委组织部
珙县县委组织部
兴文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