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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2010年公开选拔30名副县处级年轻干部10月8-15日报名

作者:陈建军团队时间:2010-09-30 浏览:1751次

南阳市2010年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公告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公选人数:30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30名副县处级年轻干部。

     二、选拔的范围、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范围

     南阳市市、县、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南阳市市管大中型企业的干部;在南阳市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省辖市管大中型以上企业工作,籍贯或出生地为南阳市的干部。

     (二)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考资格

     1、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乡(科)级职务满1年(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乡(科)级职务满4年(2006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市管大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任职满1年(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市管大型企业中层副职、市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任职满4年(2006年8月31日前任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符合报考资格者须有3年以上工龄。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不受以上工龄、职务和任职年限限制。

     籍贯或出生地为南阳市的干部,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任命及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与考点考场另行通知。

    五、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报名办法: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



     南阳市公开选拔副县处级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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