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有效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待遇
(一)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实行岗位管理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成绩、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省信用联社纪检监察保卫室(028)85357034,85357035。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省信用联社组织人事处(028)85357031、85357028。
网上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2
资格审查、相片审核及考务咨询电话:(028)86203750、86203761。
九、特别提示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网站(www.scrcu.com),所有信息将通过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此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