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是贵州省省属重点高等院校,是我省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重要教学基地。为全面加强学院建设,建立科学、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黔人通〔2006〕200号)文件精神,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定于2010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药卫生教育事业,安心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在读全日制2010年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条件见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2010年5月11日至12日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报名;
2、2010年5月13日至18日在贵阳医学院行政楼七楼人事处报名。
省外考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应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贵阳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清楚,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他人代报填写的,视为本人填写。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4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单个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5日
准考证发放地点:贵阳医学院人事处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费每人90元,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报名不收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含教师)面试主要测试本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辅导员和行政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能力。
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成绩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单个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折算后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
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应试人员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录用资格: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截止2010年7月9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zr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阶段,不再开展递补工作,聘用按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八、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贵阳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经学院招考领导小组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咨询电话:0851-6908473 0851-6909981
监督电话:0851-690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