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调职位及范围
面向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已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
1.市人事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2.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英语翻译1名;
面向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选调:
1.市发改委综合文秘人员2名;
2.市农业局综合文秘人员1名;
面向全市建设系统(含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借调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选调:
市建设局小城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面向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选调:
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具体报名条件见《张家界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表中凡有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要求的,均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5月5日前(正常工作日,不含5月5日),可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加分申请表》(附后下载)到各选调单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5月5日领取准考证。
报名电话:市发改委:0744-8281175,市建设局:0744-2160307,市农业局:0744-8223829,市司法局:0744-8223516,市人事局:0744-8222931,市外侨办:0744-8380034。
四、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
5月6日笔试。笔试成绩按60%比例记入总成绩。有专业考试的,笔试成绩中公共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有加分要求的,笔试总成绩折算后加分,所有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分别在各选调单位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记入总成绩。
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各选调单位分别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考察。
附件:1.张家界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2.张家界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张家界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事局
张家界市编办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