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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0年公开选用硕博士235名(县级、科级职位)公告

作者:陈建军团队时间:2010-04-19 浏览:1511次


四川省宜宾市2010年公开选用紧缺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公告

 

   按照市委“拓展工作年”的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川省宜宾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我市急需的紧缺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一、公开选用的范围、职位
      本次公选主要面向2010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尚未毕业的在校研究生以及2010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本职位要求学位的研究生不在选用范围之列。
      本次公开选用职位235个。详细职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表专业要求,职位表中需求专业是指就读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最高学历时所学专业。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用县级职位的条件
      1、在党政群机关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市、厅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中层副职及以上或其他国有企业同等级别管理人员。担任以上职务须2年以上(2008年5月31日前任职)。省级以上机关和部门不设科的单位担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2006年5月31日前任职)。
      2、在党政群机关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市、厅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中层正职或其他国有企业同等级别管理人员(2010年3月31日前任职)。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过硬的专业理论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较大的成果,在本行业能起到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5、身体心理健康。
      6、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
      (二)公开选用科级职位(或相关岗位)的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或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心理健康。
      5、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
      (三)公开选用到非参公事业单位、市属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作或相关岗位的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
      3、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如岗位表上无年龄要求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心理健康。
      5、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及区县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阅读公告及填报信息(4月18日— 4月30日)。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表,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研究生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各项内容。其中专业与学历学位填写要以毕业(学位)证书所载内容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20 k-30 k之间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7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凡不按要求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一切后果自负),其他相关材料和证明证件用Email发送至rcldk@126.com。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23:59(注:非工作日期间不资格审查,但可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10年4月25日—5月4日)。市级招考单位及区县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岗位表中约定了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才能通过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和考生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三)面试
      5月15日至16日,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和邮件向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发送面试邀请函,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邀请函为准。
      面试前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准予面试。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职位需求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2,未达到1:2的职位,可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由单位决定是否录用。
      面试结束一周内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心理健康、诚信情况以及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的,取消选用资格。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规定任免程序审定后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公选的硕士、博士在宜宾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被查出不符合公选条件、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或因个人品德、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以及不适宜在本单位继续工作的,取消录用或解聘,其人事关系退回原就读高校或转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2、被选用的硕士、博士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到行政处分及以上,取消其当年“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在宜工作未满五年的,全额退还已发放的安家补助费。
      3、区县的优惠政策按区县引才政策执行。部分制定了本单位引才政策的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其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4、参与此次公选的市属企业、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主决定选才条件、选才优惠政策,自行组织选才工作,自行决定选录人员(其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选录的人员还须按程序报审)。
      5、报考者年龄一律以居民身份证为准。职位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事局、宜宾市人才办按职能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宜宾市人事局:(0831)8247700,陈老师。
      宜宾市人才办:(0831)8224624,代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8247222,杨老师。

附件:1、
四川省宜宾市公开选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职位表
      2、宜宾市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县优惠政策一览表
      3、公选单位联系方式

四川省宜宾市公开选用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代章)
2010年4月16日

公招硕博士报名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一、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请斟酌后选择好一个职位(岗位)进行填报,一旦提交报名表后,将不得进行职位(岗位)改报。
      二、报名表中“加分条件及服务年限”一栏不填写;“考试科目”选择“面试”。
      三、如有论文科研项目等成果的,可填至“个人简历”里面。
      四、如有报名表上没有设置的其它需要说明或展示的资料,可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单位、职位(岗位),发至rcldk@126.com 。
      五、请报名者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准确、真实,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对报名者信息误填、弄虚作假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报名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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